建筑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

建筑学院2024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

二、招生专业和导师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招生导师

081300

建筑学

01建筑历史与理论

王唯山、陈志宏

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姚敏峰、高悦尔

03建筑技术科学

冉茂宇、董靓、欧达毅

三、申请条件

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其中,一年级在学硕士生、延期毕业者不可申请,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四、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分两个步骤:一、网上报名;二、寄(送)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以申请审核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报名手续是: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55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才算网报成功。

考生须在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最迟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籍”,下载验证报告);

B.非应届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学位”,下载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历”,下载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C.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入“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认证,下载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名导师,填报多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报考资格。

2.向招生学院寄(送)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考考生须在2024年5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送)到学院(务必用EMS邮寄)。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5月12日下午17点前,寄送至 jzxyhqu@126.com。邮件标题以“硕士毕业院+姓名+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拟报考导师”命名

向学院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末页“本人承诺”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须所在学院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或全日制定向就业。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硕博连读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https://yjszs.hqu.edu.cn/info/1031/2609.htm

7)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8)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链接:https://yjszs.hqu.edu.cn/info/1031/1167.htm)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原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入学的,则直接取消学籍。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

EMS快递接收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电话:05926162648
收件人:王老师

  五、考试与评价

(一)资格审查

1.初审:学院将根据报考考生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二)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在复试前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三)考核与面试

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学术水平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考核小组老师独立打分后折算平均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https://yjszs.hqu.edu.cn/cyxz.htm)。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录取

1.完成考核工作后,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考生同一标准按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高低以及招生计划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2.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一个月内将人事档案等材料寄送到招生学院,其中应届毕业考生相关材料寄达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学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应届毕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直接咨询建筑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人:王老师,0592-6162648,jzxyhqu@126.com)。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20244月16